养狗被投诉怎么处理?
如果本人在城市里饲养狗、鸡、鸭等禽类行为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犬类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秩序的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由公安机关对狗的主人进行教育,并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因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