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捡狗拉布拉多?
在郑州市第八大街丹尼斯超市门口,有个好心的女孩,在路边捡了一条拉布拉多,据女孩说,这只宠物狗在郑州市第八大街与经北六路的交叉口,被两辆汽车碾轧。“当时,这只拉布拉多在两个汽车轮胎间奋力挣扎,满身是血。”据医生说,这条拉布拉多右前腿、脖子、胸部等多处受伤,不过还好没有受到致命伤。然而,令人震惊和痛心的是,在好心人准备救助这条拉布拉多时,遭到了狗主人的拒绝。据女孩说,这位狗主人说,在路口也有监控,如果有意外,“你们要承担责任”。随后,女孩把小狗送到郑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生检查后建议送至宠物医院。第二天,好心人就把拉布拉多送到郑州一宠物医院救治。
关于这次事故,我们从双方的角度说说:
从狗主的角度:驾车在市区行驶,理应注意安全,特别是对过路的行人及非机动车。这次事故,如果单从这条拉布拉多被两车辆碾轧的事故来看,这条狗纯属“马路杀手”,自己闯出来的祸。如果这条狗是自己家中饲养,而主人又不看家的话,那么,这种狗肯定是“流浪狗”,属于违法饲养,这条狗就应该被打死!如果这条狗是自己家中饲养,并且主人也喜欢狗的话,由于疏忽没有栓绳,那么,主人应该对自己的爱犬失去态度。
关于这次事故,我们从被碾轧的拉布拉多的角度分析:
从拉布拉多的角度来看,自己在这辆汽车行驶的过程中,一定感觉到了危险,于是拼命地去挣脱束缚,由于挣脱不了,于是就在这辆汽车与自己母亲之间作出选择,尽管这是一个很痛苦的选择,但拉布拉多最终选择了逃离危险,挣脱束缚。
从人性化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赞许拉布拉多离开母亲的选择;从法律角度来看,我们的赞同应该以不加剧车主的危机感为原则,因为,车主在拉布拉多尚是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是拥有绝对处置权的。